不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主要依据和理由如下:1、按照《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在审理过程中,很多业主因为无法举证导致败诉,故对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作出如下分析: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
∪△∪ 以下5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证据;1、八种不交物业费的理由第一条: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交房通知书的那一天算起,不应该从买房人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之日开始计算。假如开放商没有通知业主办理交房,因此延迟交房的,那么业
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不交物业费的25条理由1、业主以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其实,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公司是无任何关系的。2、发生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不同意有偿服务。
不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1、以全部或者部分物业费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实践中,若物业服务企业没有证据证明其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业主催收过物业费,那么业主的1、业主以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2、发生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不同意有偿服务。3、邻居出租房屋,感觉不安全,不交物业费。4、一楼住户建花园,楼上不